著作权人身权的特点?
时间:2023-04-10 11:08:03    来源:法务网
一、

著作权人身权的特点?

承认著作人身权的国家一般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


(资料图)

1.不可转让性。

主张二元说的学者认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而著作人身权则不可转让。

采用一元说的国家也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让与性。

2.永久性。

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定保护期间的有限主义两种。

3.不可剥夺性

4.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二、

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如下:

1.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

2.应当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3.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

三、

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权的人身权包括以下这些: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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